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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文旅集团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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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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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中文旅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支部书记、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强化党员自我约束,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保证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  实行“一岗双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是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第四条  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意识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党员廉洁从政自觉性。建立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各党支部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廉政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让党员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

  第五条  规范从政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 “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强化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行为。

  第六条  实行党务公开。党支部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定及工作部署情况、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以及其他应公开的党务工作事项。

  第七条  严格监督检查。各党支部确定 1 名兼职纪检员,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分析。要运用好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谈话提醒、诫勉纠错等措施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八条  建立风险档案。建立廉政风险防范台账,登记汇总查摆的风险内容,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实行集中规范管理。适应形势任务变化,立足预防腐败工作需要,修订完善廉政风险档案。

  第九条  强化考核评估。机关党总支要强化对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和考核评估,并与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相结合。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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